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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kV 配电线路上宜配置高压并联电容器,或者在配电变压器低压侧配

置低压并联电容器。电容器的安装容量不宜过大,一般约为线路配电变压器总容
量的

 0.05~0.10,并且在线路最小负荷时,不应向变电所倒送无功。如配置容量

过大,则必须装设自动投切装置。变压器的无功消耗可按下式计算

ΔQT = [I0%/100+VK%/100×β2]S e
式中

 I0%——变压器空载电流的百分数;

VK%——变压器短路电压的百分数;
S e——变压器的额定容量,kVA;
β——变压器的负载率。
通常补偿容量为变压器无功消耗的

1.2~1.4 倍。

2 功率因数调整电费的计算方法
供电部门在为用户确定供电方案时,除了核准供电容量、确定供电电源点、

供电电压等级、计量装置的设置、计费方式、用户注入电网的谐波分量,以及方案
有效期外,还对功率因数给定了一个最低限值,分别为

0.9、0.85、0.8。

根据国家现行电价的规定,用户功率因数分别以

0.9、0.85、0.8 为基础,当

功率因数高过这些值时,可按比例减少电费;当用户用电的功率因数低于这些
值时,要按比例增加当月电费,具体计算方法是

W = (1+a%)(F1+F2)

式中

 W——当月电费,元;

F1——基本电费,元/kVA;
F2——电量电费,元/kWh;
a%——功率因数调整电费系数。
当用户

cosφ > 0.9,0.85,0.80 标准时,a%为负值,当用户 cosjφ < 

0.9,0.85,0.80 标准时,a%为正值,当用户 cosφ = 0.9,0.85,0.80 标准时,a
% = 0。

3 应用实例
某一用户的变压器容量为

6.3MVA,月用电量为 35×105 kWh,平均功率因

数为

0.8。若该用户的功率因数标准为 0.8,计算该用户补偿到 0.92 时的经济效益

基本电费按每

kVA 每年 180 元、电量电费按

 0.4 元/kWh 计算。补偿装置每 kVA 的

投资按

60 元,资产折旧率为 10%,无功补偿设备的有功损耗为其额定容量的

3%。计算过程如下。

3.1 计算补偿容量
补偿前

cosφ 1= 0.8,tanφ 1 = 0.75,平均有功功率为 P1=350×10000/30/24 = 

4861(kW),无功功率为 Q1 = P1×tanφ 1 = 3645.75(kvar)。

假设补偿电容器容量为

xkvar,经补偿后,功率因数为

 cosφ 2 = 

0.92,tanφ 2 = 0.426,无功功率为 Q2 = Q1-x,而用户的有功功率 P2 = P1   
0.03x,于是 tanφ 2 = Q2/P2=0.426,解得 x = 1569 ≈ 1600(kvar)。

3.2 补偿前用户的年支出费用
基本电费为

6.3×1000×180/10000 =113.4(万元);

电量电费为

350×12×0.4 = 1680(万元);

用户总支出电费为

113.4   1680 = 1793.4(万元)。

3.3 补偿后用户年支出费用
电容器年运行时间按

8000 小时估算,则电量电费为

0.4×1600×0.03×8000/10000   1680 = 1695(万元),总电费为 113.4   1695 = 
1808.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