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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申报要求
  
  (一)就位材料的装订要求参照《北京市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报示范文本》;
  
  (二)申报就位材料时,须携带与复印件对应的原件用于核对,核对后原件即退回 ;

  
  (三)申报书面材料前,须先完成网上申报。受理日期以书面材料受理日期为准。
  
  附件 2:
  

 

  

工程监理企业乙、丙级资质证书换证申请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内容:

  

  (一)《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任命(聘用)文件复印件;

  

  (五)企业技术负责人任命(聘用)文件和在本企业注册并加盖执业印章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

  

  (六)注册监理工程师材料:《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分布一览表》、在本企业注册并加

盖执业印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

  

  (七)注册造价工程师材料:在本企业注册并加盖执业印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

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

  

  (八)《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其他注册执业人员在本企业注册并加盖执

业印章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

  

  二、申报要求

  

  (一)就位材料的装订要求参照《北京市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报示范文本》;

  

  (二)申报就位材料时,须携带与复印件对应的原件用于核对,核对后原件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