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变更单监督承
包单位实施
处理工程变更应符合的要求
(1)项目监理机构在工程变更的质量、费用
和工期方面取得建设单位授权后,应按施
工合同规定与承包单位进行协商,经协商
达成一致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将协商结果
向建设单位通报,并由建设单位与承包单
位在变更文件上签字
(2)在项目监理机构未能就工程变更的质量、
费用和工期方面取得建设单位授权时,总
监理工程师应协助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
行协商,并达成一致
(3)在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未能就工程变更
的费用等方面达成协议时,项目监理机构
应提出一个暂定的价格,作为临时支付工
程进度款的依据。该项工程款最终结算时,
应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达成的协议为依
据
(4)在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之前,
承包单位不得实施工程变更
(5)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而实施的工
程变更,项目监理机构不得予以计量
费
用
索
赔
的
处
理
处理费用索赔的依据
(1)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工程项目所在地
的地方法规
(2)本工程的施工合同文件
(3)国家、部门和地方有关的标准、规范和定
额
(4)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与索赔事件有关的
凭证
费用索赔的
理由
(1)索赔事件造成了承包单位直接经济损失
(2)索赔事件是由于非承包单位的责任发生
的
(3)承包单位已按照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和
程序提出费用索赔申请表,并附有索赔凭
证材料
处理程序
(1)承包单位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