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取得本职业室内装饰设计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
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经本职业室内装饰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
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室内装饰设计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
本职业工作 5 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7 年以上。
(4)取得本职业室内装饰设计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
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
职业工作 5 年以上。
(6)取得本职业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证书,连续从事
本职业工作 2 年以上。
--高级室内装饰设计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室内装饰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
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室内装饰设计师正规培训达
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室内装饰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
本职业工作 5 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
职业工作 8 年以上。
(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证书,连续从事
本职业工作 5 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