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专业人才,上一览英才
一、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面向社会,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
工程造价的计价与控制提供专业服务,承担建设项目的工程概算、预算、中期付款、竣工
结算、工程招标标底、工程量清单、最高限价及投标报价的编制、复核,全过程工程造价
控制以及其他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根据本通知规定和要求执行。
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所提供的有偿服应遵循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公平竞
争、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委托方与咨询企业应使用经市造价站监印的《工程造
价咨询合同》依法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收费项目(内容)和收费标准,并严格按照业务
规程提供质量合格的服务。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指定造价咨询企业
为有关当事人服务,更不得强制服务,强行收费。
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工程造价政策依法办事,严禁弄虚作
假。并对其所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结果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四、凡低于本标准最低限 80% 以下的收费,属恶意竞争,造价管理部门将不予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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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载入 造价咨询企业信用档案 并由市造价站、工程建设造价管理协会按《工程造价咨
询企业管理办法》及行业自律公约进行查处。
五、本通知自二○○七年一月一日起试行。
工程造价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
序
收费项目
收费基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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