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单 位 名 称:(章)
单 位 名 称:(章)
单 位 地 址:
单 位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人委托人:
电 话: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急修电话: 传 真:
电
话:
法人委托人:
传
真:
联 系 人:
邮 政 编 码:
户 名:
休 息 日:
开户银行:
账 号:
安装维修改造资质以及编号:
签 约 地 点:
重 庆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重庆市特种设
备安全监察条例》、
《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09)及其
他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梯日常
维护保养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日常维护保养的电梯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为《电梯维保清单以及日常维护保养费》中列明
的甲方使用、管理的电梯提供日常的维护保养和急修服务。
第二条 日常维护保养内容
乙方应当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09)完成
半月、季度、半年、年保养项目,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见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