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ground image

双方按照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共同确定以下条款。

一、产品和价格

买方根据              项目需要,经过比较和选型,决定向卖方订购***

  

商标的电梯 台; 

 

本合同文本内出现的所有货币金额,如未加另行指明,其币种均为人民币元

序号

梯号

型号

电梯单价(元/台)

数量

小计

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三、货款支付

1 设备合同的付款方式在合同签订后按甲方需求产品排产前 7 个工作日支付设备款的 20%作为预付

款,提货前支付设备款的 75%,余款 5%在第一年保修期满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如分批交货,则

按比例分批支付。
2 买方在本合同约定的产品交货期后 60 天时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的,卖方可以视作买方自动退

货并书面通知买方,也可以要求买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如卖方迟延交货超过原定期限 60 个日历天时,

买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也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本合同,但卖方仍应向买方缴付本合同约定的违约
金。并且卖方须于终止合同之日起的七天内,全额返还买方已支付的款项。
3 卖方在申请付款时,须向同时向甲方提供甲方财务部门认可的合法的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

绝或延期付款。
4 经卖方同意,计价和支付为不同币种的,按合同签订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结算。

四、交货日期

1 卖方在收到合同规定的预付款项后,

   个日历天内将设备生产完毕,具备提货条件,将设备运至

施工现场指定位置,最迟到货日期不得超过双方安装合同中的预约开工日期。
2 卖方在约定期内未收到预付款,或双方未对产品技术规格及设计确认的,卖方的交货日期将根据

预付款收到的时间或产品技术规格及设计确认的时间(二者中以后一时间为准)以天为单位顺延。

五、货物到货后存放地点

工地现场买方指定地点。

六、货物存放方式

由卖方负责运输,并购买相关保险,货到工地后由卖方负责保管并为后续安装作做好准备工作。

产品运送到达地址为:                                     

七、产品包装

1 卖方以合理的包装,保障产品符合正常运输的要求。

八、产品质量保证

1 卖方保证本合同产品符合双方确认的产品规格以及营业设计图样,在产品交付时随机附产品出

厂合格证书。
2 本合同中国产电梯产品按 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标准制造;进口商标电梯产品

按 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标准制造;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按 GB16899-1997《自

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标准制造;液压梯按我国拟等效采用的欧洲标准 
EN81-2:1998

 

《液压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标准制造;杂物电梯按国家 JG135-2000《杂物电梯》

标准制造。
3 由卖方负责安装的产品,在买方合理正常的使用下,产品质量保修期为政府部门验收合格之日

起的 24 个月。
4 按照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 373 号令)规定: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电

梯制造单位或者其通过合同委托、同意的单位进行。买方或使用单位必须与卖方签订《产品安装合
同》,由卖方负责产品的制造和安装质量。
5 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对产品的缺陷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更换下的零部件所有权归卖方所有,

由卖方统一回收。
6 产品投入使用之前,买方应仔细阅读卖方随机提供的《用户使用指南》以及国务院《特种设备安

全监察条例》(第 373 号令),并遵照执行。

 

第 3     

页 共 1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