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ground image

文件审批条件的;或环评单位、监测单位不符合规定的项目,预审不通过,

监督科退回所有材料并告知存在问题,不予受理。

3、预审通过的项目,监督科应建设单位申请,组织专家组,邀请相

关部门代表,召开报告书技术评估会,对报告书进行技术评估,技术评

估不通过的项目退回修改,不予受理。

4、技术评审通过的项目,监督科正式受理,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等,对建设项目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5、审查通过的项目,监督科在作出批准决定前由建设单位进行 10

天公示,公示期满后在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建设单位。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