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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源水中的有机污染物给公众的健康带来了较大的危害,并且传统净水工艺不能满足

出水要求,主要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水中有机污染物大多是带负电荷的化合物,它们的存在使水的 ZETA 电位升高,要保

证一定的出水水质,需要投加过量的混凝剂和氯,从而增加了水除了成本。而且,近来的研究表

明,传统工艺无法去除某些有机污染物。

  现有的传统水处理工艺对有机物的去除效率一般为 20%~50%,对氨氮的去除率为

10%左右,出水中有机物含量很高,且其中有些有机物具有致癌性。加氯消毒使水中的致突变物

质含量增加,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据估计,我国有 4 亿人饮用受到有机物污染的水。

  有机污染物进入管网后,会被管壁上附着的微生物所利用,它们在氯化消毒之后仍然

存活,比起一般的微生物有更大的危害。它们能够腐蚀管壁,从而使铁屑和重金属离子溶入水中,

减少了管网的使用寿命,增加了输水能耗,致使爆管事件经常发生。更为令人担心的是从毒理学 

上的考虑,因为这种反应能够形成非生物稳定性的水,具有三致特性。

  饮用水水质指标的发展

  饮用水水质指标的发展经历了一个由人的感观和生活经验的感性认识到科学方法严格

测定、并定量化的历程。各个国家的水质标准都是与其生产力和分析手段的发展相适应的。

  美国 1912~1914

年间,首次在水质标准中规定: 饮用水每毫升含细菌量总数不得

超过 100 个,每 5 份水样中大肠杆菌数超过每毫升 10 个的样品不能多于 1

个 ,揭开了真正具

有现代意义的水质标准的序幕。此后于 1925 年、1942

 

年 、1946 年和 1962 年对其水质标准不断

 

进行修订和 补充,这一阶段水质标准的主要内容集中在与人体健康相关的生物因素和一些感观

指标,如色、嗅、味等。随着分析技术的发展,1975 年颁布了《国家暂行饮用水基本规则》,此规

则将饮用水用水微生物数量作为优先控制目标。1979 年又对该规则进行了修定,将三卤甲烷列

入,并规定饮用水中的总三卤甲烷含量不能超过 100ug/L0。1986 年经过更深入的调查和研究

 

后,于当年提出了《安全饮用水修正方案》,并把它与 1975 年颁布的《国家暂行饮用水基本规

则》合并重新命名为《国家饮用水基本规则》,该法规中对有机物的规定有 15 项,占所有控制项

目的 50%。为进一步控制污染,美国国家环保局于 1991 年颁布了 35 种污染物的最大浓度允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