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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办理依据:

 《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沪建建管[2006]第 086 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沪建建管[2006]第 097 号)

2、

携带材料:

  1、《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登记表(沪建合同 03 表)》(一式两份)
  注:该表由建设单位在上海建筑建材业(www.ciac.sh.cn)网上填报后打印盖章确认。
  2、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副本(1 份,加盖骑缝章)(备案机关存档)
  3、项目中标(交易成交)通知书原件加复印件(各 1 份)

3、

收费标准:不收费

4、

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5、 退还资料:
退还由备案机关签字盖章的《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登记表(沪建合同 03 表)》一份

6、

联系电话:68283269 

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登记告知单

1、

办理依据:

《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沪建建管[2006]第 086 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沪建建管[2006]第 097 号)

2、

携带材料:

  1、《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登记表(沪建合同 04 表)》(一式两份)
  注:该表由建设单位在上海建筑建材业(www.ciac.sh.cn)网上填报后打印盖章确认。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副本(1 份,加盖骑缝章)(备案机关存档)

3、

收费标准:不收费。

4、

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5、 退还资料:
退还由备案机关签字盖章的《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登记表(沪建合同 04 表)》一份

6、

联系电话:68283269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总包合同备案告知单

一、办理依据
  《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沪建建管[2006]第 086 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沪建建管[2006]第 097 号)
二、携带材料
  1、《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总包合同备案表(沪建合同 06 表)》(一式两份)
  注:该表由建设单位在上海建筑建材业(www.ciac.sh.cn)网上填报后打印,盖章确认。外省市
近沪企业施工合同备案手册需经相应的外省市驻沪办建管处核认。
  2、建设工程施工总包合同副本(1 份,加盖骑缝章)(备案机关存档)
  3、项目中标(交易成交)通知书原件加复印件(各 1 份)
三、收费标准:不收费,代开工程定额测定费缴款书

收费标准(按建安工作量)

建筑和装饰、安装、民防、房屋修缮工程

0.35‰

公用管线工程

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