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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身份证原件和彩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11.面试答辩表一式两份。
    12.材料目录及评委会需要的其他材料。
    申报材料应当按要求提供原件,各市、区、局应对各类证书、作品复印件的原件进行核对
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核对无误的字样,验证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上述材料除 1、2

项外,其余均按规定装订在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 内。增补材料作为

附件另外装订。
    四、报送评审材料的要求
    1.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市职称办有关文件的规定,认真做好评审材料的核实
工作。学历、资历、职称计算机成绩等都必须真实且符合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资格条
件规定。材料书写要清晰、工整,材料装订要规范。原件审核后在复印件上盖章,留下复印
件,退还原件。手续要完备齐全。按照属地原则,无主管部门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评审
材料应报所在市、区职称办审核盖章后送苏州市职称评价中心。
    2.技术业务工作总结要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申报人任职以来的工作情况、业务能力、
技术水平和工作业绩。总结一般可分为五个部分:一是个人简历;二是参加过何种继续教
育(培训、进修、学习)及目前的学术水平;三是主要工作业绩奖励情况;四是论文、论著
等作品及证明材料情况;五是申报理由。
3.非本系列中级职务晋升高级工程师资格,须经工程中级评审委员会评转为工程师后。
方可申报晋升。
凡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必须参加评委会组织的面试答辩,面试结果交市职称评价中心保存。
    申报材料和各类表格式样必须按规定要求准备和装订。
    五、职称计算机要求
    申报晋升高级工程师资格者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应符合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资
格条件。
    1.参加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取得《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
    2.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毕业以上。
    3.参加全国计算机技术和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者。
    六、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报送时间:2010 年 5 月 4

日 5 月 31 日。

    报送地点:苏州市职称评价中心(东大街 288 号)。
    咨询联系电话:

 6530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