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本专业工程设计
工作满 6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本专业工
程设计工作满 7 年。
(三)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
毕业后,累计从事本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7 年;或取得相近专
业双学士学位或
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本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8 年。
(四)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本专
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8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
后,累计从事本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9 年。
(五)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本专业工程
设计工作满 9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
本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10 年。
(六)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
累计从事本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12 年。
(七)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本专
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15 年。
(八)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本专业工程设计
工作满 25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本专业
工程设计工作满 30 年。
第四条
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符合下列条件
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