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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是指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所载货
物从车上掉落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
赔偿责任,保险人在保险单载明的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的保险。
其他的附加险

  

 
  (一)车辆损失险和机动车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共同附加险
  

1.附加油污污染责任保险。附加油污污染责任保险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在使用过程中发生

意外事故,由于被保险机动车或第三方机动车自身油料或所载油料泄漏造成道路的污染损
失及清理费用,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合同约定负责赔偿的
保险。
  

2.异地出险住宿费特约条款。异地出险住宿费特约条款负责赔偿被保险机动车在保险合

同签订地的地市级行政区域外发生机动车损失保险或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
因在事故发生地修理被保险机动车或处理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其受托人在事故发生地所
在地市级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必要的、合理的住宿费。
  

 3.机动车出境保险。机动车出境保险是指经双方同意并在保险单上载明,保险人已承保

的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扩展至我国香港、澳门地区或与中华
人民共和国接壤的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保险。
  (二)机动车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的共同附加险
  

1.法律费用特约条款。法律费用特约条款指经保险人事先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发生第

三者责任保险或车上人员责任保险的保险事故给第三者或车上人员造成损害而被提起仲裁
或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费用,保险人在本特约条款
的每次事故责任限额内负责赔偿。每次事故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按不同档次
协商确定。
  

2.附加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保险条款。本条款的保障范围是被保险机动车在使用

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人员或本车上人员的残疾、烧伤、死亡或怀孕妇女流产,
受害方据此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依照法院生效判决或者经事故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并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三)车辆损失险、机动车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的共同附加险
  在投保了车辆损失险、机动车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的基础上,可以选
择投保的附加险是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险和教练车特约条款。
  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险是指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发生交通事故,致使第三者
或本车上人员的伤残、死亡或怀孕妇女意外流产,受害方据此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依照
法院判决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合同约定在赔偿限额内负责赔
偿的保险。
  教练车特约条款负责赔偿保险期间内,对于尚未取得合法机动车驾驶证,但已通过合
法教练机构办理了正式学车手续的学员,在固定练习场所或指定路线,并有合格教练随车
指导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时,发生对应投保主险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四)车辆损失险和全车盗抢险的共同附加险
  在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全车盗抢险的基础上,可投保的附加险有全车盗抢附加高尔夫
球具盗窃险。
  全车盗抢附加高尔夫球具盗窃险是指当被保险人存放于保险车辆之中的高尔夫球具在
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与保险车辆同时遭受盗窃、抢劫、抢夺以及车辆失窃寻回后的球具丢失
时,由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
  (五)所有基本险和附加险的附加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