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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税。在低收益、高回报的风险管理下,每家保险公司的纯消费型定期寿险产品屈指可数,
大多数的保险公司一般只提供一项定期寿险作为主险产品,而一些小型保险公司也就索性
直接放弃这个低收益、易亏损的保险产品。从某个角度来看

,纯消费型的定期寿险对消费者来

说,它的性价比是很高的。
  与储蓄返还型寿险相比,消费型定期寿险的优点是

——获取同样的保障额度,只需要

用相对少很多的保费,并且是每年缴一次,无需强迫长期缴费,只是每年的保费不可以返
还。
  和终身寿险相比,定期人寿保险只是提供一个确定时期的保障,如果被保险人在规定
时期内发生意外身故时,保险公司向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期满时仍然生存
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也不退还保险金。终身人寿保险则是为被保险人提供终
身保障。在事故发生时

,由保险人给付一定保险金额的保险;如果在保险期限内退保,终身

寿险可以获得相应的现金价值。但是,因为保险期限的区别,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之间的费
率相差较大。所以,仅仅是想要得到一份简单而优质的寿险保障的话,纯消费型的定期寿险
绝对是价廉物美的选择。
六、购买定期寿险有

“两个注意”

  

1、注意可续保和可转换条款。可续保条款可续保条款是指投保人在保险期满时不需要体

检,即可续保一个期限和保额与原保单相同的定期寿险,但投保人续保时的年龄与续保次
数不能超出保险公司的规定;可转换条款可转换条款是指投保人可以将定期寿险转换成可
转换条款

 终身寿险或两全保险以满足更大的风险保障。而且在行使转换权时投保人不必提

供被保险人的可保证明。
  

2、如果一个

保险代理人

对自己代理的产品解释不清或者大而化之,也说明其不够专业。

如今的保险条款功能很多

 保险条款功能很多,例如保单贷款、减保单贷款、保险条款功能很

 保单贷款额交清、可转换权益、自动垫交等。如果保险代理 额交清、可转换权益、自动垫交

人的专业水平有限,也许有的功能就介绍不清。优秀的代理人应该精确理解保险条款以及相
关法规,引导客户正确理解条款和自身权益。
  七、留意五个

“期”

  (

1)保险犹豫期

  由于保险条款复杂,涉及知识面较广,同时,为了防止保险代理人误导客户,保险公
司设定了

“犹豫期”规定。投保人在收到保险合同后 10 天投保人在收到保险合同后如果不同

意保险合同的内容,可申请撤销合同。在此期间,保险公司同意保人的申请,撤销合同并退
还已收的全部保费,除了

10 元成本费外,不得扣除任何费用。10 天就是通常所说的“犹豫

” 。

  建议投保人充分利用这一段时间,仔细研究保单,或咨询对该险种比较熟悉的朋友。如

 “犹豫期”过后退保,就要承受比较大的损失。

  (

2)交费宽限期

  考虑到投保人可能因为手头资金周转不便等种种原因,未能按期交保费,保险公司一
般都会设定一个延交保费的宽限期,大多为

 60 天。在宽限期内,保险合同继续有效,如在

此期间发生保险事期内,保险合同继续有效,保险公司仍然按照合同承担保险责任,但在
给付保险金时必须先行扣除欠交的当期保费和利息。
  (

3)保单复效期

  如果投保人因为种种原因,例如忘记交纳保费、不愿再交保费等,使保险合同中止。在
中止保险合同后,又反悔了,希望恢复原有的保单,一般情况下,在保险合同中止

2 年内,

投保人可以申请保险合同中止年内,恢复与保险公司达成复效、协议,但要补交失效恢复期
内的保费和利息。有的可能需要被保险人体检合格后方能办理复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