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2 超出年度部门安全控制指标的考核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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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类障碍控制指标超出第一个:
因人员直接责任,扣责任部门当月绩效工资 30%;因设备故障处理
不当扩大责任时,扣责任部门当月绩效工资 20%;因设备管理不到位,
扣责任部门当月绩效工资 10%;
2、一类障碍控制指标超出第二个:
因人员直接责任,扣责任部门当月绩效工资 60%;因设备故障处理
不当扩大责任时,扣责任部门当月绩效工资 40%;因设备管理不到位,
扣责任部门当月绩效工资 30%。
3、一类障碍控制指标超出第三个及以上:
因人员直接责任,扣责任部门当月绩效工资 90%;因设备故障处理
不当扩大责任时,扣责任部门当月绩效工资 60%;因设备管理不到位,
扣责任部门当月绩效工资 50%。
4、构成设备一类障碍,涉及其他部门时,按照主要责任部门处罚比例
的 50%扣当月绩效工资。
4.3.3 公司年度一类障碍控制指标超限的考核办法
当公司年度一类障碍控制指标超出第一个时,除事故责任部门按照上
述条款考核外,全公司当月绩效工资基数按照上月 20%比例下调;超出
第二个,全公司当月绩效工资基数按照上月 30%比例下调;。超出第三
个及以上,全公司当月绩效工资基数按照上月 40%比例下调。
4.4 设备二类障碍
发生设备二类障碍,每次扣责任部门 500~1000 元。
4.5 人身轻伤及伤亡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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