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1 值班制度
1)局指挥部在工程部设专职调度人员,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
度。
2)各分工区项目部(架子队)应设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调度
工作,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
3)各级调度员值班期间必须严肃认真,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4)调度记录应完整、真实、及时、准确。
7.4.2 工作制度
1)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对工作严肃认真,不得弄虚作
假;不得拖延积压;重要数据要双重核对,防止差错;注意保密。
2)请示汇报制度:凡施工中重大问题,上级调度命令,通知
和下级调度报告应及时向领导汇报请示,根据领导指示作出处理。
3)调度报告、命令、通知制度:
(1
) 调度报告、命令、通知与正式文件有同等的效力和权威性,
文字应简明扼要,用词要准确,限令应严格,经领导签字,调度
编号后发出。
(2
) 调度命令是施工指挥的最高命令,凡对施工中的紧急情
况,必须限期完成或紧急处理的重大事项均发布调度命令。
(3
) 调度通知具有指挥的严肃性。凡有关生产方面需要解决
的重要问题或带普遍性的问题,由调度向有关单位或部门发布。不
得混同一般事务性通知和一般会议通知。
(4
) 向上级请示或请求解决施工中的问题,应使用调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