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对下属各部工作完成情况的好坏负责。
(
3) 对产品质量负责。
(
4) 对下属各部人员的纪律行为、工作秩序、整体精神面貌负责。
(
5) 对下属各部门工作给企业造成影响负责。
(
6) 对企业的环保设施正常运作和环保指标完成负责。
主要权利:
(
1) 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或解聘下属各部负责人的人事建议权。
(
2) 对下属工作成绩显著,对企业贡献突出者的表彰建议权。
(
3) 在总经理授意下,有代表企业参加外事活动权。
(
4) 总经理授权的其他对外代表权。
管辖范围:
企业生产部、设备能源部、运输部、安全环保部及以上各部劳动组织和项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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