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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取得 本职 业助 理网 络编 辑师 职业 资格 证书 后, 连续 从事 本职 业工 作 1

年以上,经本职业网络编辑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

2) 取得 本职 业助 理网 络编 辑师 职业 资格 证书 后, 连续 从事 本职 业工 作 2

年以上者。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含本科)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

业 工 作

年以上, 经本职业网络编辑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

业证书者。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含本科)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

业工作

年以上者。

——高级网络编辑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网络编辑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年以

上 , 经 本 职 业 高 级 网 络 编 辑 师 正 规 培 训 达 到 规 定 标 准 学 时 数 , 并 取 得 结 业 证 书
者。

2)取得本职业网络编辑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年以

上者。

1.8.3 鉴定方式

本职业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两部分。理论知识考试采用上

机 考 试 或 闭 卷 笔 试 等 方 式 ; 专 业 能 力 考 核 采 用 上 机 操 作 或 笔 试 等 方 式 , 网 络 编

辑师和高级网络编辑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皆实行

百分制,成绩皆达

60 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1.8.4 考评人员与考生的配比

理 论知 识考 试考 评人 员与 考生 配比 为

120,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 名考评

人员;专业能力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

115,且不少于 名考评员。 综合评

审委员不少于

人。

1.8.5 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网络编辑员、助理网络编辑师

90min;网络编辑师、高级网

络编辑师

120 min

专业能力考核:网络编辑员、助理网络编辑师

120 min;网络编辑师、高级

网络编辑师

90 min

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

20 min

1.8.6 鉴定场所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