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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理想的部分积累制应当是现收现付
制和基金积累财务机制的有机结合。
  近年来,多层次养老保险的理论和实践在我国养老保险改革中受到愈来愈多的关注。而
在国际上,多层次养老保险的理论也受到了普遍重视,被认为是为解决发达国家和众多发
展中国家面临的日益严重的养老保险问题而提出的颇具战略意义的政策思路。目前国际上通
行的规范的多层次养老保险的目标模式分为三层。第一层次是政府举办的基本养老保险,由
政府和社会保险机构举办,强制执行,属于社会保险范畴,构成最低养老保障的社会安全
网,替代率为社会平均工资的

25%。第二层次是企业的义务性补充养老保险,采用个人帐户

储存积累筹资模式。政府鼓励、企业自行决策建立,或通过立法强制实施。基金营运管理进入
市场化,由劳资双方代表组成基金会、理事会,通过招投标的形式委托商业性保险、信托、投
资金融机构营运管理基金。国家给予税收等各项政策的优惠。它强调与就业相关联和提供补
充退休收入保障,作为国家基本养老保险计划的补充,发挥重要作用。这一层次的替代率约

50

—60%之间。第三层次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计划,由商业保险公司举办,个人自愿投

保,旨在适当提高老年生活的质量。
  可以看出,在养老保险的目标模式中,第一层次的养老保险由政府或公共机构举办,
属于社会保险范畴。笔者认为,这一层次的养老保险应由国家根据当年养老保险支出的需要
筹措资金,

“量出为入”,“收支定收”,即采取现收现付的财务机制。这样做的好处在于,

一方面,将现收现付财务机制下保证保险金给付的及时性、有助于实行指数调节机制、体现
社会公平等优越性完全体现出来,另一方面,由于这一层次的养老保障水平维持在职工工
资水平的

25%,从而可以避免现收现付制下收支不平衡的财务困境。而且,由国家筹措发放

工资水平

25%的养老金,还可以使参加保险的职工体会到国家制度的优越性,提高缴纳保

险基金的积极性。第二层次的养老保险属于商业保险范畴,是职工养老保险的主体,可采用
基金积累的财务机制,由企业和职工共同缴纳资金,建立职工个人帐户。这一层次的养老保
险,采取以企业为单位组建基金理事会,基金营运管理由各基金会委托商业性保险、信托、
投资金融机构进行,因而可以分散资金流量,提高防御通货膨胀的能力,将完全积累模式
下存在的风险性降至最低,有利于抵御和渡过老龄化高峰期的支付困难。而且,以企业为单
位为职工预提积累保险基金,既可为职工提供较为可靠的退休收入保障,也可减轻政府的
社会保障负担,有利于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保障社会稳定。第三层次的养老保险可
采取自愿原则,由个人向商业保险机构投保,为将来养老储蓄资金。
  笔者认为,这种根据养老保险制度模式下不同层次保障水平的任务和性质,分别以企
业和国家为保障主体,根据不同的保障目标和保障水平,并行存在以基金制为基础的个人
退休基金帐户和现收现付制的财务机制,应是部分积累制财务机制的理想模式。
  三、比较与借鉴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积极意义在于平衡了企业间退休费用负担畸轻畸重的矛盾,
有利于新老企业在同一起跑线上参与公平市场竞争,为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创造宽松的外部
环境。建立社会统筹,则更好地体现了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使得寿命长的和收入低的职工的
老年生活得到保障。但就解决未来人口老龄化危机,预筹积累养老金方面,则存在着严重不
足。在实际运用中,我国养老保险财务机制仍然没有摆脱现收现付框架的束缚。改革后的养
老保险制度虽然建立了个人帐户基金,但

“以支定收,略有节余”的收缴原则为各地在确定

费率时开了一扇具有弹性的门,使得各地在确定费率时考虑更多的仍然是当年财务收支的
平衡,以求不过分增加政府和企业的负担。这样,新建立起业的制度实质上还是一个现收现
付的制度,基金只是帐面上的基金。
  但我国直接向部分积累财务机制的目标模式过渡,条件还不成熟。这是由于我国近期目
标的第一层次的基本养老保险仍然过于庞大,费率负担和替代率都比较高,实际上相当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