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否对该行为的形式有规定,有规定的就是要式行为,没有规定的就是不要式行为。区
分的意义在于,对于要式行为,如果当事人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去做,则其行为不能
认定为有效的行为。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不认定为有效的行为并不意味着就认定是无效的行为。
例如,《合同法》第
270 条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可见,订立建设工
程合同属于要式行为。但是,如果当事人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没有采用书面
|考试大|的形式,
也不能认为就当然无效。
《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
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
合同成立。
"
(2011 年真题)
1.订立合同的两个公司合并,使其之间既存的债权债务归于消灭,该种事实是债权债
务
的
( )。
A.抵消
B.提存
C.混同
D.免除
【答案】
C。本题考核的是债消失的原因。其中混同是指某一具体之债的债权人和债务人
合为一体。
2.甲公司租用乙公司脚手架,合同约定每月底支付当月租金。因甲公司拖延支付租金,
乙公司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从应付款之日起算
( )年。
A.1
B.2
C.4
D.20
【答案】
A。本题考核的是短期诉讼的时效。下列诉讼时效期间为 1 年:身体受到伤害要
求赔偿的
;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
3.民事法律行为成立要件中,行为内容合法表现为( )。
A.不违反法律
B.不违背社会公德
C.不与推荐性标准相抵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