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ground image

                                                                                            安全施工规范手册 

1、指挥错误 
2、操作失误 
3、从事禁忌作业:登高、电工、电焊作业人员未参加特种作业培训,对参

加特种作业应注意的事项心中无底;从事高空作业,不戴安全帽、不配备安全
带,或安全帽、安全带不符合要求。 

第三章 工程施工基本安全规范

 

第六条  进行站点方案设计的技术人员在对施工现场进行勘查时,应充分

考虑工程施工的可操作性和工程施工难度,合理进行路由走线设计。 

第七条  工程施工前,工程督导须向业主确认施工现场是否具备施工条件

和最佳施工时间;施工队按设计方案的要求和施工现场情况准备安全用具,工
程督导应对施工单位的使用工具和安全设备配置情况进行检查确认并书面记
录、汇报。 

第八条  工程督导须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进行确认(如:现场照明

情况、坑道位置、油漆汽油和煤气管道的安装位置、是否有裸露电线、是否有
高空坠物伤人的可能等)

,并针对性地制定相关管理措施并进行书面记录。 

第九条  施工人员每次施工前应进行施工安全的例行检查,对施工现场的

安全状况进行确认,重点核实工程督导指出的安全隐患是否解决,并对新出现
的安全问题提出解决措施。 

第十条  施工人员和工程督导、技术人员进入施工地点必须佩戴必需的安

全用具(如安全帽等)

,相关人员的安全用具佩戴由施工队负责人和工程督导进

行监督、确认。 

第十一条  进入在建工程点(如未完工的楼宇、地下通道等)进行施工,

所有工程督导、技术人员和施工队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和相关安全设施。 

第十二条  工程督导应确认施工人员严格按《工程施工规范》的要求进行

工程施工,并对施工人员进行指导使之正确操作和使用有关仪器设备,以免造
成设备损坏。 

第十三条  施工人员应该妥善保管施工工具和有关设备,避免设备丢失。

对公司配给的有关设备造成遗失的,施工单位应该照价赔偿。 

第十四条  每个施工督导和作业组长,应该将必要的电话号码、手机号码

及联系人资料等随身携带。 

第四章 特殊场合和环境施工规范

 

登高安全作业规范 

第十三条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在安全设施不完备的地方

进行登高作业时,必须系上安全带。安全带必须拴在主材或垂直上方牢固的结
构上,不得拴在附件上。 

第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