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页 共 62 页
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 1.0.1 条 为使给水排水构筑物在施工中加强管理,不断提高技术水
平,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
产,节约材料。提高经济效益,特制订本规范。
第 1.0.2 条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和工业给水排水构筑物的施工及验收,不
适用于工业中具有特殊要求的给水排水构筑物。
第 1.0.3 条 给水排水构筑物必须按设计要求和施工图纸施工,变更设计
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同意。
第 1.0.4 条 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劳动
保护、防火、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规定。
第 1.0.5 条 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
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 施工准备
第 2.0.1 条 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前应由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当施工
单位发现施工图有错误时,应及时向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提出变更设计的要
求。
第 2.0.2 条 施工前应根据施工需要,进行调查研究,充分掌握下列情况
和资料:
一、现场地形及现有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情况;
二、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资料;
三、气象资料;
四、工程用地、交通运输及排水条件;
五、施工供水、供电条件;
六、工程材料和施工机械供应条件;
七、在地表水水体中或岸边施工时,应掌握地表水的水文资料、航
运资料,在寒冷地区施工时
应掌握地表水、冰凌的资料;
八、结合工程特点和现场条件的其它情况和资料。
第 2.0.3 条 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
的内容,主要应包括工程概况、施工部署、施工方法、施工技术组织措施、
施工计划及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等。对主要施工方法应分别编制施工设计。
第 2.0.4 条 施工技术组织措施应包括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工期、降低
成本和提高经济效益的措
施,并应根据施工特点,采取下列特殊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