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
措
护
保
炉
锅
汽
蒸
气
燃
、
油
燃
炉
锅
水
热
气
燃
、
油
燃
护
保
锁
联
动
自
,
后
值
限
极
过
超
力
压
汽
蒸
,
载
过
机
风
、
泵
水
、
泵
油
炉
停
动
自
炉
停
动
自
,
后
压
超
炉
锅
水
热
,
载
过
机
风
、
泵
水
、
泵
油
序
程
启
停
转
运
泵
环
循
水
热
与
炉
锅
护
保
锁
联
障
故
高
过
、
低
过
位
水
炉
锅
高
过
度
温
烟
排
低
过
或
高
过
力
压
油
燃
高
过
力
压
油
回
源
电
(
相
缺
、
路
短
、
流
过
、
压
欠
、
电
断
)
低
过
力
压
水
出
、
度
温
水
出
高
过
度
温
烟
排
低
过
或
高
过
力
压
油
燃
高
过
力
压
油
回
源
电
(
相
缺
、
路
短
、
流
过
、
压
欠
、
电
断
)
护
保
锁
联
全
安
火
熄
器
烧
燃
漏
检
动
自
气
燃
测
检
动
自
力
压
气
燃
料
燃
断
切
障
故
机
风
引
、
机
风
鼓
序
程
动
启
火
点
器
烧
燃
火
熄
器
烧
燃
漏
检
动
自
气
燃
测
检
动
自
力
压
气
燃
料
燃
断
切
障
故
机
风
引
、
机
风
鼓
序
程
动
启
火
点
器
烧
燃
表 1.2
1.3 相关标准
锅炉房设计规范
GB 50041-1992
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劳部发[1996]276 号
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劳锅字[1997]74 号
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定 (2000 版)
工业锅炉水质 GB 1576-2001
工业锅炉通用技术条件
JB/T 10094-1999
工业锅炉热工试验规范 GB 10180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271-200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5-1996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B 3096-1993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 50028-1993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35-1997
1.4 设计选用要点
1) 燃料选用要点
锅炉的主要燃料有:煤、燃气、油、电。煤价格最低,电价格最高。煤(低硫低灰优质煤)、燃气、油、电相同热值的价格比约
为 1∶2.6∶3.7∶8.7。
(1) 煤:用煤为燃料在经济上易被接受,但以煤为燃料在民用建筑设计范围使用时,存在两大问题,一是环保要求难以满足。其
中涉及煤、渣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的扬尘,以及煤燃烧产物 - 烟尘中 SO
2
、NO
X
的排放量为达到环保要求的控制手段,难度较
大(如北京市地方标准规定,新建蒸发量≤ 20t/h(14MW)锅炉,烟尘中 SO
2
、NO
X
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值为 0)
。二是蒸汽
锅炉技术监察规程和热水锅炉技术监察规程规定,锅炉房如设在建筑物包括地下、层中、顶层内,必须采用油、气为燃料,以
煤为燃料只能布置在底层或贴建。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中指出,民用建筑应优先选用清洁燃料。因此,本“产
品选用技术条件”对燃煤锅炉及其辅机均不予列入。
(2) 燃气:气体燃料分天然气、人工煤气、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属清洁燃料,应优先选用。人工煤气以煤为原料,与燃煤锅炉一
样,生产过程对环境有污染,不宜选用。液化石油气靠瓶装供应,在气化站气化后供锅炉使用。对于天然气管道不能到达同
时又有液化石油气供应地区的小型锅炉房,可以考虑以液化石油气为燃料,但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锅炉房必须建在地面
上,二是液化石油气的供应必须有可靠保证。其它气体燃料如压缩天然气、轻烃等,均可作为锅炉的燃料,但必须有可靠供应。
燃气锅炉所用燃气系统宜采用低压(小于 5kPa)和中压(5~150 kPa)系统,不宜采用高压系统。若燃气压力过高或压力
不稳定,应设置调压装置。
(3) 燃油:在没有用气条件的地区,可以考虑燃油。轻柴油应是燃油锅炉的首选,因其对环境的污染要比重油、渣油小。
“锅炉大
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271-2001)中规定,一类地区禁止新建以重油、渣油为燃料的锅炉。煤油的供应远不如轻柴油普
遍,以轻柴油为锅炉的燃料,在使用上比较方便。
燃油锅炉的日用油箱容积不应超过 1m
3
,并严禁把油箱设置在锅炉上方,宜单独设置日用油箱房间,并按防火等级、安全要
求考虑房间的通风和其它措施。
S3510
08.01.01
锅炉
RC3
产品选用技术条件
未命名-63
2005.5.11, 1:52 AM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