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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废止《深圳市燃气管道工程设计、施工
若干技术规定》等 22 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信息来源: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信息提供日期:2013-10-22
深建法〔2013〕85 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对 2012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决定
废止《深圳市燃气管道工程设计、施工若干技术规定》等 22 件规范性文件。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3 年 10 月 20 日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1.关于印发《深圳市燃气管道工程设计、施工若干技术规定》的通知(深建字〔2003〕
50 号)
2.关于简化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的通知(深建燃〔2004〕4 号)
3.深圳市建设局等七部门关于限期禁止施工现场搅拌砂浆的通知(深建字〔2007〕200
号)
4.关于印发《建筑材料价格波动时调整工程造价的意见》的通知(深建字〔2007〕223
号)
5.关于建筑材料价格波动时调整工程造价的补充意见(深建字〔2008〕5 号)
6.关于加强建设领域劳动用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建管〔2008〕24 号)
7.关于调整施工技术标书的编制内容和评分细则的通知(深建市场〔2008〕73 号)
8.关于严格控制受到停标或吊扣资质证书处罚的企业以及抽签轮空企业参与投标或承
接工程的紧急通知(深建市场〔2009〕13 号)
9.关于相互间有直接控股关系等企业不得在同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的通知
(深建市场〔2009〕24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