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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施工合同管理中的索赔与反索赔
来源:发布时间:2008-10-01
一。概述
索赔管理是施工合同管理的一部分,广义的索赔管理包括索赔和反索赔。索赔是指在工
程承包或者经济贸易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违约、其他过错或者虽无过错,但由无法防
止的外因致使本方受到损失时,要求对方给予赔偿或补偿的权力而反索赔则是为避免对方索
赔造成经济损失而实施的合理行为。从合同管理的角度讲,索赔和反索赔属甲方(业主方、
下同)和乙方(承包方,下同)双方面的行为,均有可能发生,但在实际工作中因双方所处
的地位和条件不同,乙方索赔和甲方反索赔发生的频率分别要高一些。在招标工程建设中,
无论是业主还是承包商,合同管理均处于工程建设管理的核心地位,而索赔和反索赔是合同
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目前市场经济条件下索赔与反索赔是合同管理中的必然产物。通过
摸索和总结,人们意识到加强合同管理是改革和发展的非常重要的一环。因此,在客观上索
赔与反索赔产生的重要意义还在于两者的对立统一,促进了甲、乙双方的业务管理水平。
二。索赔与反索赔在合同管理中的作用和意义
我国目前的建筑市场走向招标承包竞争机制的时间还不长,无论是甲方或监理还是乙
方,对合同的编制和管理经验均不够丰富,再加上行政性法规还不够健全,对合同执行过程
中的索赔和反索赔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某种程度上还简单地把其视为无力纠缠和争利。但
随着我国参与国际工程项目的增多和国际通用的合同条件一《FIDIC 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
件》的研究和实践以及国内的部分大型建设项目实施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按国际惯例实行公
开招标后,索赔管理显得非常重要,FIDIC 合同条件具体规定了进行索赔的条件、程序和要
求,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在国内的建筑业也产生了重大影响和实践性的突破。新的《中华
人民共和国经济法》也专门提出了责任划分和赔偿条款,这些都为规范索赔管理提供了法律
依据。实践证明,双方的索赔都是严格合同管理的一项有效保障措施,没有索赔管理,实际
上就是允许一方偏离或不执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而又不承担责任,因此索赔和反索赔是双方
保证合同顺利实施的正当权力,是落实和调整施工合同当事人权力义务关系的有效手段。同
时由此而在客观上产生的重要意义还在于,索赔和反索赔的对立统一,促进了甲、乙双方的
业务管理水平和按经济规律沿法制化轨道实施工程建设。
首先,有利于管理和信息研究。索赔和反索赔证据的成立,必须具备真实性、全面性、
及时性和符合特定条件,这就有赖于完整的基础资料,如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文件及附件、
各种签约、工程图纸、技术规范、施工组织设计、会议纪要、施工现场有关文件、工程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