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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管理制度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激发广大员工以成果为导向,形成自觉、自律、自动、奋发向上的工
作作风,开创工作新局面,同时成就员工梦想。切实建设公平、分享、
提升、创新的企业发展环境,创造卓越成果,铸就企业发展灵魂,特制
定《积分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队伍建设、运营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的奖惩,适用于本制度。
第二章 积分定义
第一条 积分是为员工在职期间的累计绩效分,实行逐月逐年累加,员工离职后
即归零;积分是员工在职期间综合贡献业绩的考核成果的分值体现,是
主客观因素导致的结果;
第二条 积分是评定先进、晋级、加薪、公司期权、股权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
与员工的福利待遇和荣誉表彰挂钩。
第三章 积分计算方法
第一条 员工的积分共有业绩积分、绩效考核积分、奖惩积分三部分组成;
第二条 已制定个人业绩目标的,按照以下标准计算年终加权积分:绩效目标分
数权重:%;绩效考核分数权重:%;
第三条 未制定个人业绩目标的,按照以下标准计算年终加权积分:业绩权重:
0;绩效考核分数权重:100%;
第四条 绩效考核积分=个人所在岗位的考评得分,详见第四条;
第五条 职务倍数:所有员工按职级设置几何倍分,普通员工 100%计算,主管
级(含见习主管)按 150%计算,经理级(含见习经理)按 200%计算,
总监级按 300%计算,副总经理按 400%计算,总经理级按 600%计算,副
总裁按 800%计算,总裁按 1200%计算;
第六条 员工积分总分=Σ(业绩积分*权重+绩效考核积分*权重+奖励积分-惩罚
扣分)*职务倍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