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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卫 生 部 文件
卫规财发
[2007]208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完善医疗器械采购制度,规范采购行为,现就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有关
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工作的认识
医疗器械集中采购是规范采购行为,降低采购价格,保障医疗器械质量的有效手段,也
是改进和加强医疗机构管理工作,促进医疗机构进一步降低医疗成本,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
担,改善医疗服务质量,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的重要措施。实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杜绝暗箱
操作,纠正医疗器械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卫生行业的
形象和声誉。
各地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工作,将其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防治
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一项长效机制抓紧抓好。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
下,与各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各方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全面推进医疗
器械集中采购工作。
二、规范推进医疗器械集中采购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在认真总结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经验基础上,针对当
前医疗器械采购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和完善有关制度、实施办法,从制度上、
机制上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采购行为,确保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工作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一)集中采购的组织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