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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行政部[行规 2013030608]
一、目的:为加强公司车辆的保管及有效使用,保证公司车辆处于良好的运
行状态,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行政部全体司机
三、内容:
3.1 总则
3.1.1 凡驾驶本公司车辆的司机,必须爱护车辆,正常驾驶,不得超速驾驶,
不开带病车,有故障应及时修理。
3.1.2 保证车辆内部和外部的清洁,随时接受行政经理的检查考核。
3.1.3 司机每周上网查询自己所负责的车辆违章情况,并向行政部经理汇报。
3.1.4 车辆外出必须有派车单,车辆返回公司后,钥匙交给财务部或上级领导。
3.1.5 按照车辆要求定期保养车辆、定期年检。
3.1.6 因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司机,责任自负;在交通事故中没有责任的司机,
可调岗或予以辞退。
3.1.7 凡驾车外出者回公司后应及时向行政经理报告车辆行驶情况。
3.1.8 车辆管理实行专车专人管理,责任落实到人。
3.2 司机管理
3.2.1 公司司机及所有驾乘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驾驶。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
度。
3.2.2 司机应爱惜车辆,平时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
周至少一次对自己所开的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行驶正常。司机应经常擦洗自
己所开的车辆,保证车辆的清洁。
(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
.3.2.3 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
常时,要立即加满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
立即加油,避免出车时才临时加油。
3.2.4 司机发现所驾驶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主
管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