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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车间
5S 管理制度
为确保生产秩序
,保证各项生产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结合本
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员工管理
第一条:全体员工须按要求佩戴厂牌(应正面向上佩戴于胸前),穿厂服。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第二条: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
9 小时,晚上如加班依生产需要临时通知。若晚上需加班,在下午 16:
30 前填写加班人员申请表,报经理批准并送人事部门作考勤依据。
第三条:按时上、下班(员工参加早会须提前
5 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遇赶货,上、
下班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行),有事要请假,上、下班须打卡。严禁代打卡及无上班、加班打卡。违者
依《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第四条:工作时间内,车间主任、质检员和其它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
工作岗位相互窜岗。
第五条:上班后一小时内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离岗,如有私事要求离岗者,须事先向车间主任申
请,经批准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
15 分钟。
第六条:员工在车间内遇上厂方客人或厂部高层领导参观巡察时,组长以上干部应起立适当问候或有
必要的陪同,作业员照常工作,不得东张西望。集体进入车间要相互礼让,特别是遇上客人时,不能
争道抢行。
第七条:禁止在车间吃饭、吸烟、聊天、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注:脱岗
:指
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
:指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吸烟要到公司指定
的地方或大门外。违者依《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八条:未经厂办允许或与公事无关,员工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室。
第九条: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
,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
各生产车间须完成车间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第十条:生产时如果遇到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不符合规定
,有权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
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
第十一条 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车间主任开具领物单到仓库处开具出库单,不得私自拿取物料。装配
车间完工后要将所有多余物料(如:零配件、)退回仓库,不得遗留在车间工作区内。生产过程中各车
间负责人将车间区域内的物品、物料有条不紊的摆放,并做好标识,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产品要跟
随流程卡。否则,对责任人依据《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二条 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
,不得擅自更改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