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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合同制度
广告承接登记制度
广告承接登记人员,必须热情接待广告客户,欢迎广告客户来联系询问有关广告活动的事项。
了解广告客户要求所做广告的内容、具体项目等。
向广告客户介绍本公司是具有设计、制作发布国内户外业务资格的单位,并出示经营广告许可证和营业执
照。
预约具体商议有关广告活动的时间,安排及具体内容。
将承接广告活动情况作详细记录,并及时汇报业务部,会同管理人员。
广告审查制度
广告审查员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认真负责审查单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广
告。
负责管理好本单位的广告档案。
向本单位负责人提出改进广告审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广告审查员必须负责审查广告设计定稿、广告创意稿及制作后的广告品、代理或者待发布的广告样件。
广告审查员必须按下列程序审查广告
1、查验各类广告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对证明文件不全的提出补充、收取证明文件的意见。
2、核实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核实广告形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4、审查广告整体效果、确定不能引起消费者的误解
5、检查广告是否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
6、签署对该广告同意、不同意或者要求修改的书面意见
努力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处理本单位遵守广告管理法规的相关事宜。
对于已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的广告,广告审查员仍应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对于其中存在的违反广告管
理法规的问题广告审查员向审查机关提出或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
广告合同管理制度
广告合同管理人员应领会依法签订广告合同的意见
在签订广告合同中,必须做到认真细致,明确各方面的权利、义务。一方面是维护广告市场正常秩序的保
证,另一方面也是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的必要措施。
广告合同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如下广告合同的内容和种类:
内容:
1、数量或质量
2、价款或酬金
3、履行的期限、地点、方式
4、违约责任
5、纠纷的解决方式
种类:
1、广告发布业务合同
2、广告制作合同
3、广告市场调查合同
4、广告代理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