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选取的机构如属香港同
一集团的公司,若是跟随
各自所属的经济行业情况
制定其薪酬安排,则有关
机构应被视为独立的机构。
可规定同一集团不可有多
于某一数目的附属机构参
与调查。
这项准则反映调查的着重点是薪酬水平,而并非
每年的薪酬调整。一些机构间中将其管理人员自
某一集团属下公司调派往另一间集团属下公司的
私营机构,而有关人员在调职期间会按集团所订
薪酬支薪。我们建议应用这项准则时不应过严,
而将上述机构剔除于调查范围外。而规定同一集
团不可有多于某一数目(或百分比)的属下公司
参与调查,是确保调查所得的薪酬水平不会过分
侧重反映少数大型机构的情况。
被选取的机构总体来说应
广泛表各经济行业。
我们建议被选取的机构应能广泛代表各经济行业,
而调查所涵盖的私营机构比较职位亦需有足够的
代表性,我们需在两者之间取得平衡。
应该有足够数目标机构参
与调查,确保每个职位属
系可自至少十间机构搜集
数据。
这项准则是为确保能为各职位属系搜集有意义及
具代表性的数据
调查范围应包括
70-100
间机构。
我们建议调查范围应包括至少
70 间机构,以确
保数据能合理地代表私营机构薪酬水平,及确保
将来每次进行的调查所得的结果均具一致的代表
性。如有关机构已符合其它选取机构的准则,在
决定纳入调查范围机构的数目时,亦应顾及进行
调查工作所需的资源。
V. 数据资料
摘要
薪酬水平调查着眼于薪酬方面的比较。我们建议搜集私营
机构内有关现金报酬的数据,包括底薪、固定奖金(例如
年终固定奖金)、现金津贴,及基于个人和公司的表现而
发放的浮动薪酬,以作比较。
公务员事务局会在薪酬水平调查以外另行检讨公务员福利
待遇。但我们建议可藉进行薪酬水平调查,搜集有关私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