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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 工具-文本范例

招聘流程制度

     

   

总 则

本制度根据《总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结合我子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未尽事宜执行《总公司

人事管理制度》。

一、人员的招聘

为了真正做到各岗位竞争上岗,人员才有所用,本着 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 的原则

进行全面考核,特制定如下用人招聘制度:
1、招聘:

各处室通过《人员增补申请表》提出用人申请,经本处室第一负责人签字后,报人力资源部审

核批准后方可进行招聘,各处室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人员增补申请须按以下规定进行:
(1) 招聘一般员工人数在 100 人以上,需提前三周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100 人以下 30

人以上需提前二周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30 人以下需提前一周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

(2)专业技术人员的招聘需提前十五天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
(3)主管、班长级管理人员和行政人员的招聘需提前二十天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
(4)以上期限以人力资源部部长审批签字日期为准。

各处室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需要扩编时,必须及时提出书面申请,经各处室负责人及

人力资源部部长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生效;普通员工须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卫生工和重
体力岗位除外);各岗人员的招聘须依据《公司 2003 年定编定岗的规定》、《岗位任职资格的规
定》及《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向人力资源部打人员增补申请,写清招聘的学历、年龄、性别、人数及要
求,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各处室进行公开招聘;招聘人员须与所填《人员增补申请表》相符。

(1)用人处室需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经用人处室负责人签字同意、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批后,

方可进行招聘。

(2)技术人员(电工、制冷工、锅炉工、电焊工、司机)需持有关处室颁发的专业岗位资格证书,

专业技术人员须同时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3)从事现金收付的人员(出纳)需办理有关经济担保手续。经济担保手续:由本公司年薪人

员进行担保,以双方确认后书面形式为准;或本人有固定住房,以房本抵押。
2、员工的报名、录用

(1) 一般员工的招聘,由各处室自己组织人员的报名及面试,但面试时必须有二名以上主

管级人员及本处室人事专管员参加并通知人力资源部人事专管员以备随时抽查。

(2) 行政人员及主管级人员的招聘,由人力资源部组织人员的报名,由用人处室组织面试,

面试时必须有本处室 1/2 以上的行政人员及本处室负责人参加并通知人力资源部人事
专管员参加。

(3) 面试通过后,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在张贴栏内公布并在三日内到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上

岗手续,办理手续时人力资源部需审查报名人所提供的身份证(户口)、学历证、健康
证(生产厂所有员工、研发部所有员工、物流部库房所有员工及现场管理员、人力资源部
后勤主管、现场管理员及体系处全员、品保部所有员工及其他处室第一负责人和内审员)、
专业资格等级证书、当地派出所出具的非犯罪证明、已婚妇女计划生育证件(节育证或
准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 各处室接收新员工时必须经过人力资源部人事专管员统一办理手续,如未通过人力资

源部办理手续而私自用人,公司不予发放工资及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