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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
以下為本公司於完成發售前後當時的法定及已發行與將發行的繳足或入帳列為繳足
的股本詳情:
法定股本: 港元
10,000,000,000 . . . . . . . . . . . . 股股份 1,000,000.00
已發行股份(1)
:
1,260,480,760 . . . . . . . . . . . . . 股於本售股章程日期已發行的股份 126,048.08
將發行股份:
420,160,500 . . . . . . . . . . . . . . . 本集團將根據發售發行的股份 42,016.05
已發行及將根據發售發行
的股份總數(1)
:
1,680,641,260 . . . . . . . . . . . . . 股股份(不包括可能根據超額
配股權發行的股份) 168,064.13
附註:
(1) 於二零零四年五月三十一日,尚有涉及總數 72,386,370 股股份的未行使購股權,有關
行使價介乎每股
0.0497 美元至 0.4396 美元。
假設
上表假設發售成為無條件及已完成,而並無計及(a)因行使超額配股權而可能發行的
任何新股份或(b)根據購股權計劃(參閱本售股章程附錄七)已經或可能授出的任何購股
權
或(c)根據董事獲授可發行及配發股份的一般授權(參閱本售股章程附錄七)而可能發行
的
任何股份或(d)本公司根據董事獲授可購回股份的一般授權(參閱本售股章程附錄七)而
可
能購回的股份。
地位
發售股份將與現已發行或將發行的所有股份享有同等地位,將合資格享有所有於本
售股章程日期後就股份宣派的股息、收入或其他分派,或股份所附有或累計的任何其他
權利及利益。
發行股份的一般授權
董事已獲授一般無條件授權,可在發售成為無條件的情況下,配發、發行及處置總
面值不超過下列總和的股份(根據供股、因行使根據公開售股前購股權計劃已授出的購股
權及根據購股權計劃可能授出的購股權,或根據組織章程細則規定配發股份以代替全部
或部份股息的同類安排而發行股份除外):
. 上表所列已發行及將發行股本的總面值 20%;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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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
. 本集團購回的股本總額(如有)。
該授權將於下列最早時間屆滿:
.
本集團下屆股東週年大會結束時;
.
根據法律或組織章程細則規定本集團須舉行下屆股東週年大會的期間屆滿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