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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管理暂行办法

 
 

   

总 则

1.1 为适应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深化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公开选聘、平等竞

争、择优上岗、优胜劣汰的劳动用工机制,建立 骨干高工资、工作满负荷、考核严管理 的

 

内部分配激励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1.2 公司劳动用工按照集团内部选聘调配与社会招聘相结合的原则,逐步实现劳动用工本

 

地化,形成劳动用工合同化、各类保险社会化的 社会人 管理机制。
1.3

劳动工资根据 十六大 提出的按 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 等要素贡献大小参与分配的

原则,建立以岗薪工资(岗薪+效益奖励)为主体的新型工资分配体系,调整工资分配结

 

构,拉开工资收入差距。
1.4 

 

公司实行全员劳动聘用制,均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管理机构和权限

2.1 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享有劳动用工权、工资考核分配权、二级部门人事任免权、员

 

工奖惩权。各二级部门享有本单位员工合同解聘的决定权和工资考核分配权。
2.2 办公室为公司人事主管部门,在公司经理部的领导下,依照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和管理

 

权限,负责公司劳动人事日常管理工作。

 

定编定员管理

3.1 公司劳动用工实行定编定员管理,公司领导班子、机构设置由集团公司决定,其他人
员编制由公司根据产能规模、劳动生产率目标拟定方案,报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公司本
着职责分明、配置合理、精简高效的原则,结合生产经营情况的变化,不时调整定编定员。 
3.2 公司二级机构以处建制,中层管理人员职数为 1-3

 

人。

3.3 公司依据二级部门配备职数,自主考核任免。并积极做好后备干部培养,为公司发展

 

建立后备干部队伍。
4. 

 

人事管理

4.1 办公室根据公司定员标准和生产经营实际,制订公司年度人员招聘计划和实施方案报

 

公司办公会研究批准后,报集团组宣部备案。
4.2 公司按照年度需求计划招聘人员时,应优先在集团公司内部公开选聘,若不能满足用

 

工需要,可自行在当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录用。
4.3

 

招聘操作程序

4.3.1 集团内部选聘:由公司提出内部选聘人员计划和用工条件,集团组宣部推荐,经公
司办公室和用人部门考核同意后,双方办理聘用和解聘手续,组宣部协助办理养老保险、

 

住房公积金及档案关系等手续。
4.3.2 社会招聘:公司提交招聘计划和实施方案,经公司办公会研究批准后,按照公平、

 

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自行组织招聘、录用、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报集团组宣部备案。
4.4 公司劳动用工招聘要成立专门招聘组,按照上岗标准,制定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的

 

专业技能、业务知识和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
4.5 招聘录用人员由办公室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确定考核试用期。在聘用
期内,各二级用人单位要定期组织对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劳动技能、工作绩效等进行考
试、考核,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各用人单位有权随时提出解聘,由办公室办理有

 

关解聘手续。
4.6 公司人员招聘录用不再办理调动手续。若引进的高级技术和管理人才确需调入的,报

 

集团公司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