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职责范围
财务处是学院的行政管理部门之一,是全院唯一的一
级会计核算单位,是代表学院的会计主体,是学院统一领
导财务工作的职能机构,是学院各项经济活动核算与管理
的中心。财务处要根据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
在学院党委和主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财务计划管
理和会计核算。
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1、 贯彻党和政府的财经方针、政策、法令,维护财经
纪律,执行财会制度,并在允许的范围内结合学院
的情况,制定学院内部实行的财务管理制度的实施
细则,使我院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
化、科学化。
2、 根据学院事业发展计划和有关规定编制年度经费
预算及各项财务计划,编制和汇总会计报表、年终财
务决算等工作,并上报上级相关业务部门。
3、 根据上级核定的各项教育事业经费收入及学院具
体情况编制具体执行预算,报请学院批准后下达各
部门执行。
4、 在充分理解和研究有关财经政策的基础上,积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