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部关于印发试行《华能电厂编制定员标准》的通知
你公司《关于申请批准〈华能电厂编制定员标准〉的报告》([91]华能电人字第 216
号)收悉。
为加强劳动管理,优化劳动组织,科学、合理、节约使用劳动力,不断提高劳动生产
率,实行按定员定额组织生产,提高电厂的经济效益,经研究审定,部同意下发《华能电
厂编制定员标准》,在你公司所属各引进国外机组的电厂试行。
近年来,华能投资建设的电厂已相继投产,而这些电厂又大都为引进国外先进的自
动化程度较高的大容量机组,因此,在编制定员管理上也应具有较高的水平。
你公司在组织试行中要认真做好定员核定的监督检查工作,并注意收集和整理定员
测算原始记录和分析资料,不断摸索和积累定员管理方面的经验,力争达到或超过国外
同类电厂用人水平。试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映,以便对标准适时进行修改,使之日臻
完善。
附: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关于下发《华能电厂编制定员标准》的通知
各分公司、电厂: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劳动
管理,优化劳动组织,科学、合理、节约地使用劳动力,实行按定员定额组织生产,不断
提高电厂的经济效益。我们在广泛、深入调查的基础上,经过反复测算和综合平衡,制订
了《华能电厂编制定员标准》,已报请能源部审定颁发,现下发试行。各单位在试行中请注
意做好测算定员的各种原始记录和原因分析,及时反映执行中碰到的问题,以便适时修
改,日臻完善。
附件:华能电厂编制定员标准
总 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