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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岗位特别计划

    近日,上海市正式推出帮助困难企业减轻负担、稳定就业岗位的政策措施。至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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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就业的不利影响,力保就业稳定而制定的 1+3”计划 

(鼓励扶持创业带动就业 3 年行动计划和稳定岗位、职业培训、就业援助 3 项特别计

划)已全部出台实施。

    根据最新出台的稳定岗位特别计划,受金融危机影响、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可申请

享受一系列稳定就业岗位的政策,主要包括 4 个方面。一是实行更加灵活的工时制度,

以调节生产周期,稳定职工队伍。二是鼓励轮班工作、岗位共享、培训过渡,千方百计

保持职工队伍稳定。三是允许困难企业在一定期限内缓缴医疗、失业、工伤 3 项社会保

险费,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计收滞纳金。四是由失业保险基金按照一定标准在一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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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内给予 特殊困难企业 社会保险费补贴或岗位补贴。政策同时对困难企业的认定条

件和认定手续作出了明确规定。

    据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上海市已经采取的一系列扩大内

需、刺激经济发展的措施,创造了大量新的就业机会。截至 2 月底,全市新增就业岗位

12.78 万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