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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中油人事〔2007〕712 号

第1 章

 

总 则

第 1 条 为建立科学、规范、统一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

团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体系,有效

实施激励与约束、管理与监督,促进公司业绩和核心竞争能力

的提升,推进公司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 2 条

本办法所称 高级管理人员 包括:

(一)各企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

(二)控(参)股公司中由公司推荐聘任的领导班子成

员;

(三)机关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需要公司进行绩效

考核的管理人员。

第 3 条

本办法所称绩效考核,是指通过签订内部绩效合同的方

式,将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或任期内应完成的主要工作任务定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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