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中油人事〔2007〕712 号
第1 章
总 则
第 1 条 为建立科学、规范、统一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
“
”
团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体系,有效
实施激励与约束、管理与监督,促进公司业绩和核心竞争能力
的提升,推进公司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 2 条
“
”
本办法所称 高级管理人员 包括:
(一)各企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
(二)控(参)股公司中由公司推荐聘任的领导班子成
员;
(三)机关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需要公司进行绩效
考核的管理人员。
第 3 条
本办法所称绩效考核,是指通过签订内部绩效合同的方
式,将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或任期内应完成的主要工作任务定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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