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沙北展国际展览集团
员工工资标准及绩效奖励制度(试行)
美沙北展司字[2005]第 号
1、 总则
1.1 为规范员工工资的确定及调整办法等有关事项,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工资结构
2.1 员工工资由固定工资、浮动工资两部分组成。
2.2 固定工资包括:基本工资、交通补助,通讯补助。固定工资是根据员工的职务、资历、
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根据 6 月和 12 月的考核情况于每
年 1 月和 7 月调整薪级。
2.3 浮动工资包括:考勤工资、绩效工资和项目提成。浮动工资是根据员工考勤表现、工
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报酬,可每月调整。
2.4 员工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教育金、缺勤、扣款(含押金、借款、罚款等)、
代扣社保费、代扣补充保险费。
2.5 员工工资发放如有错漏,或需退还款时,将在下月工资补发。
三、工资类别
3.1 公司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分别行政、业务、设计、杂志四种工资类别。
3.2 业务工资类别适用于从事展览,会务,工程等营销、销售及相关工作的员工。
3.3 行政工资类别适于于从事行政、财务、支持等日常管理或展务工作的员工。
3.4 设计工资类别适用于从事平面,3D 等设计及相关工作的员工。
3.5 杂志工资类别适用于从事杂志编辑、出版及相关工作的员工。
3.6 员工工资类别适用范围详见下表 3-1:
表 3-1 工资类别适用范围
工资类别
适用范围
业务类别
业务部、商务部及工程部所有员工
行政类别
人事行政部、财务部及支持部所有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