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ground image

城投公司高管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激励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公司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

制,有效地调动高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

水平,

进一步提升公司效益、安全、发展三大业绩,促进公司做强、做大、

做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高管人员指下列人员:

(一)公司董事、监事;

(二)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高管人员绩效考核以企业效益、安全、发展三大业

绩为出发点,根据公司年度预算、生产、经营计划和高管人员分管

 

作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高管

员的年度薪酬分配。

 

第四条 公司高管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收入水平与公司业绩及分管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