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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原则:
主要绩效:

基础绩效:

显性业绩和学习创新应有明确的加分标准,而基本职能和绩效管理的原则上只有扣分没有加分,如有特别优异之改善,由总经办人事科核定后酌情加分。

部门绩效考核标准表

部门:总务人事部

考核角度

单位

显性业绩

招聘到位率

部门员工流失率

评价

顾客抱怨次数

评价

工作流程改进情况 评价

公司重要证件的年检

保险交纳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评价

培训计划实施率

考勤核算正确性

评价

基本职能

工资发放的及时性 评价

工资发放的正确性 评价

保险交纳和扣款一致性

评价

四表一册数据提交符合性

评价

环境卫生

评价

劳动纪律

评价

安全

评价

人力月报等文件提交的及时性

人次

工作执行力

人次

工作到位情况

评价

劳动合同的签订情况

评价

员工活动(沟通会等)的组织

评价
评价

部门管理费用

评价

学习与创新

员工创意功夫提案数量和采纳情况

评价

员工学习与培训包括会议参加情况

评价

激励、授权与团队意识

评价

包括显性业绩、短板要求、临时任务。基准分为60分。每个指标均量化并确定评价标准。
其中每一个短板要求或临时任务各为5分。其余根据权重比例计算小分。

包括基本职能、绩效管理、学习与创新。基准分为40分,其中基本职能占20分,绩效管理占10分,学习与创新占10分。评价周期为季度的可追溯调整整个考评期。

   

我们如何实
现最重要的
工作目标?

我们如何完
成部门的基

本职能?

   

绩效管理

  

156条审核有效性

我们如何持
续保持变革
和提高的能

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