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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辞退员工的限制

  案情回放

    刘某于 2007 年 10 月进入某电子公司,并与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
同。合同约定,刘某在公司的试用期为三个月。如试用期结束刘某通过公司测
评转为正式员工后,公司为刘某缴纳社会保险费。刘某在公司工作两个多月后,
公司通知刘某解除劳动合同。刘某询问辞退原因,公司表示在试用期内辞退员
工不需要理由。刘某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为其补缴社会保险
费。

    评析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一

定期限的考察期。我国《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为避免有些企业滥用试用期,我国《劳动合同
法》将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期限长短分别做了规定。即: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
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
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可见,电子公司与刘某约定的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法》的规
定不相一致。

    那么,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是否可以随时、无原因地辞退劳动者吗?回答
是否定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试用期内,只有当劳动者具有下
述法定情形之一时,用人单位才可以辞退劳动者: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劳动者严重违反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
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
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劳动者以
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
动合同的;(6)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
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
安排工作的;(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
能胜任工作的。除上述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辞退员工,除应具备上述法定辞退劳动者的情形外,

还应当向劳动者说明辞退理由。这里的 说明理由 ,《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必
须采用书面形式,但为了便于举证,建议用人单位采用书面形式,并且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