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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讲师管理办法

1.

行政人事部每年组织两次以上内部讲师专业技能培训班,经部门推荐或自荐,可以
参加讲师培训.

2.

以上经行政人事部认证合格的讲师,由公司颁发讲师证.讲师分为三级.二级.一
级三类,一级为最高级.有效期均为一年.

3.

每位内部讲师须掌握至少一门专业课程,经行政人事部认证后,按培训计划进行授
课.

4.

内部讲师组成讲师团,由人事部负责召集,每月定期组织学习交流活动,以共同提
高授课水平.

5.

为增强内部讲师的授课积极性,公司给予内部讲师一定的课时费,计算标准是:三
级讲师 30 元/小时,二级讲师 50 元/小时,一级讲师 80 元/小时(RMB).

6.

以下人员开展的培训不计算课时费:
(1)未经认证的助理经理级以下人员;
(2)未经行政人事部确认,在培训计划外的组织课程;
(3)单次课程时数不足半小时.
(4)连续两个月无故不参加讲师团的学习交流活动的讲师.

7.

课时费的发放.由行政人事部制订记录表格,讲师本人及行政人事部经理签名确认,
由会计部随当月工资一起发放.

8.

已离职的内部讲师,其讲师资格自然取消,不再享受课时费补助.

内部讲师认证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