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培训费用和服务期具体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为规范员工培训费用和服务期的相关约定,明确报销依据与标准,特制定本制
度。
第2条
适用范围:由公司报销费用的培训人员
第3条
责任部门:人力资源部
第二章 费用报销制度
第四条 公司及部门组织的培训
(1)公司组织的培训费用一般情况由公司承担
(2)对于上岗资格证书,初审费用由本人承担,在为公司服务期间涉及的复审费用
由公司承担,如因个人原因未及时复审导致原资格证书失效,需重新办理的,
费用由本人承担。
(2)若公司安排培训后,员工因个人原因经公司批准未参加而损失的费用由员工和
公司各承担一半;否则费用必须由该员工承担
第五条 员工个人参加的外部培训
(1
) 每年个人参加培训费用的报销额度
培训分类
职位
总监及以上
部门经理
主管
普通员工
本 岗 位 专
业 及 素 质
技能培训、
职称培训
2000 元以内
100%
90%
80%
70%
2001-5000 元
90%
80%
70%
60%
5001-9999 元
80%
70%
60%
50%
1 万-2 万元
(含)
70%
60%
50%
/
2 万元以上
60%
50%
40%
/
(2
) 员工个人参加的培训必须在培训之前先到人力资源部备案,未备案的培训人力
资源部有否决权。凡经人力资源部批准备案的培训,在其结束、结业、毕业后,
可凭学校证明、证书和学费收据,经人力资源部核准,到财务部报销。
(3
) 报销范围:入学报名费、学费、实验费、书杂费、实习费、资料费及人力资源部认
可的其它费用。
(4
) 非报销范围:过期付款、入学考试费、仪器购置费、交通食宿费、文具费、辅助资
料费(期刊)费、打字(复印)费。
(5
) 部门主管及以上人员或在本公司任职满 2 年者,如因学习费用较大,个人难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