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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培训费用和服务期具体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为规范员工培训费用和服务期的相关约定,明确报销依据与标准,特制定本制

度。

第2条

适用范围:由公司报销费用的培训人员

第3条

责任部门:人力资源部

  

第二章 费用报销制度

  

第四条 公司及部门组织的培训

(1)公司组织的培训费用一般情况由公司承担

(2)对于上岗资格证书,初审费用由本人承担,在为公司服务期间涉及的复审费用

由公司承担,如因个人原因未及时复审导致原资格证书失效,需重新办理的,

费用由本人承担。

(2)若公司安排培训后,员工因个人原因经公司批准未参加而损失的费用由员工和

公司各承担一半;否则费用必须由该员工承担

  

第五条 员工个人参加的外部培训

(1  

) 每年个人参加培训费用的报销额度

培训分类

职位

总监及以上

部门经理

主管

普通员工

本 岗 位 专
业 及 素 质 
技能培训、
职称培训

2000 元以内

100%

90%

80%

70%

2001-5000 元

90%

80%

70%

60%

5001-9999 元

80%

70%

60%

50%

1 万-2 万元

(含)

70%

60%

50%

/

2 万元以上

60%

50%

40%

/

(2  

) 员工个人参加的培训必须在培训之前先到人力资源部备案,未备案的培训人力

资源部有否决权。凡经人力资源部批准备案的培训,在其结束、结业、毕业后,

可凭学校证明、证书和学费收据,经人力资源部核准,到财务部报销。

(3  

) 报销范围:入学报名费、学费、实验费、书杂费、实习费、资料费及人力资源部认

可的其它费用。

(4  

) 非报销范围:过期付款、入学考试费、仪器购置费、交通食宿费、文具费、辅助资

料费(期刊)费、打字(复印)费。

(5  

) 部门主管及以上人员或在本公司任职满 2 年者,如因学习费用较大,个人难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