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ground image

 

1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为强化资产经营责任,建立和完善公司内部激励和约束机 

制,充分发挥和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 

地提高企业资产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的实施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 激励与约束相结合; 

(二) 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益相一致; 

(三) 薪酬与公司效益、岗位工作目标及公司长远利益挂钩; 

(四) 薪酬标准公开、公正、透明。 

第三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与考核以公司规模与经济

效益为基础,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岗位分管工作的年度工作

目标,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

收入。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总经理办公会是拟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负

责薪酬管理、考核的机构,薪酬委员会负责监督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