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采购作业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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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 购
第一条 请购部门的划分
各项材料的请购部门如下:
(一)常备材料:生产管理部门
(二)预备材料:物料管理部门
(三)非常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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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订货生产用料:生产管理部门
2.其他用料:使用部门或物料管理部门
第二条 请购单的开立、递送
(一)请购经办人员应依存量管理基准、用料预算,参酌库存情况开立请购单,并注明
材料的品名、规格、数量、需求日期及注意事项经主管审核后依请购核决权限呈核并编号
(由各部门依事业部别编订) “
, 请购单(内购)(外购)” “
”
附 请购案件寄送清单 送采购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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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需用日期相同且属同一供应厂商供应的统购材料,请购部门应以请购单附表,
(三)
“
”“
”
“
”
紧急请购时,由请购部门于 请购单 说明栏 注明原因,并加盖 紧急采购 章 ,
(四)
“
”
“
” “
材料检验须待试车方能实施者,请购部门应于 请购单 上注明 试车检验 及 预
”
定试车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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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
庶务用品由物料管理部门按月依耗用状况,并考虑库存情况,填制 请购单 提
出请购。
第三条 免开请购单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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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
下列总务性物品免开请购单,并可以 总务用品申请单 委托总务部门办理,但
其核决权限另订,其列举如下:
1. 贺奠用物品:花圈、花篮、礼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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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招待用品:饮料、香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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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书报(含技术性书籍及定期刊物)、名片、文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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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打字、刻印、报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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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星采购及小额零星采购材料项目。
第四条 请购核决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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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购:
1. 原物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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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请购金额预估在 1 万元以上者,由科长核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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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请购金额预估在 1 万元至 5 万元者,由经理核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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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请购金额预估在 5 万元以上者,由总经理核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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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产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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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购金额预估在 2000 元以下者,由科长核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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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请购金额预估在 2000 元至 2 万元者,由经理核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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