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经纪人理论与实务
第1节 经纪人概述
一、经纪人概念
(一)经纪业
“
”
经纪 表示一种营业或职业性的行为,是以提取佣金为经营特征
来为交易双方提供中介服务的。
经纪业是指从中介绐他人进行商品交易活动的行业,其中经纪
人是实施经纪行为的主体。经纪业的活动范围较广,涉及各行各业,
各个区域,但政府对有些控制专营的特殊行业经纪活动,进行专
业经营限制,如期货经纪、证券经纪、外汇经纪、房地产经纪等。
(2) 经纪人
经纪人是指在商品交换市场中专门从事为买卖双方介绍交易等
中介服务活动,以获取佣金的中间商。它主要包括 3 个方面的含义;
一是经纪人是以买卖双方为服务对象的;
二是经纪人在其经纪业务活动中只起居间介绍的作用,不能成
为商品买卖任何一方的当事人,也无权签订其买卖合同,其服务
活动是在充分尊重买卖双主权益的基础上进行的;
三是经纪人以收取一定报酬为中介服务活动的目的;
经纪人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经纪是一
种中介服务活动,从产业结构来说是属于第三产业,从法律角度
来看,是既可属于商法,又可以属于民法的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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