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件热处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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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东风(十堰)车身部件有限责任公司备件热处理管理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东风(十堰)车身部件有限责任公司备件热处理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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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件热处理流程
2.1 本标准中备件仅包含维修用备件。
2.2 维修加工中心在加工完备件后,对需要进行热处理加工的备件填写热处理加工报告。
2.3 生产装备部按照报告开具《物资出门申请单》。
2.4 维修加工中心凭《物资出门申请单》携备件出门,将备件交热处理厂家加工。并负责监督加
工进度及质量。
2.5 热处理完毕后,维修加工中心负责将备件运回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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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件热处理供应商管理
3.1 热处理供应商管理参照《
》、《供应商监控和评定程序》。
3.2 对东风汽车公司内部的热处理供应商准入采取如下程序:生产装备部填写《供应商准入审
批表》,经部门领导审核、主管经理批准后执行。
3.3 对东风汽车公司外部的热处理供应商按照《
》、
《供应商监控和评定
程序》。
3.4 生产装备部负责与供应商签订热处理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