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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件热处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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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东风(十堰)车身部件有限责任公司备件热处理管理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东风(十堰)车身部件有限责任公司备件热处理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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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件热处理流程

2.1 本标准中备件仅包含维修用备件。

2.2 维修加工中心在加工完备件后,对需要进行热处理加工的备件填写热处理加工报告。

2.3 生产装备部按照报告开具《物资出门申请单》。

2.4 维修加工中心凭《物资出门申请单》携备件出门,将备件交热处理厂家加工。并负责监督加

工进度及质量。

2.5 热处理完毕后,维修加工中心负责将备件运回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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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件热处理供应商管理

3.1 热处理供应商管理参照

供应商选择和评价程序

、《供应商监控和评定程序》。

3.2 对东风汽车公司内部的热处理供应商准入采取如下程序:生产装备部填写《供应商准入审

批表》,经部门领导审核、主管经理批准后执行。

3.3 对东风汽车公司外部的热处理供应商按照

供应商选择和评价程序

《供应商监控和评定

程序》。

3.4 生产装备部负责与供应商签订热处理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