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料利用卡编制、更改管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废料利用卡编制,更改的原则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东风(十堰)车身部件有限责任公司利用废料生产零件的依据 -- 废料利用卡
的编制,更改管理。
2 编制原则和要求
2.1 在利用废料生产零件剪切下料时,废料利用卡可代替剪切卡使用。(当无废料,仍用板料生
产时,按剪切卡进行下料。)
2.2 废料利用卡中,包括利用废料的零件的废料来源所填写的内容、材料、性质、料厚、毛坯尺
寸、消耗定额,应与剪切下料卡、材料消耗定额明细表等工艺文件一致。
2.3
“
”
取消材料消耗定额的零件, 消耗定额 栏内应标注()号。
2.4 废料剪切图,要按比例绘制,并标注尺寸要求。
2.5 产生废料零件栏填写时要与废料卡相符。
2.6 按工艺要求尺寸剪切的废料,均填写剪床名称和剪切工时, 当仅需鳄式剪修废料时,不
填写工时。
2.7 废料被利用率的计算:
a. 利用废料零件的车型和废料来源的车型一一对应时, 可不考虑年纲领直接计算废料
利用率。
b. 废料来源的车型满足不了利用废料零件的车型时, 计算废料被利用率须考虑年生产
纲领。
2.8 编制路线为:
绘制(工艺员) -- 校对(工艺组长) -- 审核(技术开发部部长)。
3 更改
3.1 由于产品、工艺更改,引起废料利用卡更改时, 由工艺员更改底图,换页,并在此卡
右下角注明换页者姓名及日期。
4 底图的保管及更改
4.1 废料利用卡底图统一保存在综合管理部档案室, 底图更改由工艺员执行,更改复制分发
后,底图仍交回综合管理部档案室。
5 分发使用点
5.1 “
见 东风(十堰)车身部件有限责任公司工艺文件发放清单 --
”
材料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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