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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部件试装管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东风(十堰)车身部件有限责任公司零部件试装管理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东风(十堰)车身部件有限责任公司零部件试装管理。

2 试装组织实现

2.1 

技术开发部根据采购部提供的供应商资料以及制造工程部要求编制 技术问题通知单 给生产

装备部安排试装。
内部试装:
2.2 

生产装备部根据技术开发部 技术问题通知单 及生产经营部 试装安排通知单 安排试装 ,重

点做好以下分析核查工作:
2.2.1 分析核查零部件试生产条件是否具备。
2.2.2 分析核查在生产现场上试装的可行性。
2.3

在分析各类条件均具备的情况下,生产装备部编制 试装安排通知单 ,经生产副总经理批准

后,发技术开发部、质量部、采购部、生产分厂。 试装安排通知单 要重点突出以下内容:

a.试装主要内容及试装的零部件;
b.试装的时间及数量;
c. 试装时职能部门的现场配合。

2.4 生产分厂、质量部、技术开发部在试装过程中,要注意发现产品、工艺、质量、生产等方面的不
足并做好记录。
2.5 试装完成后,由供件单位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填写样件试装报告单,填写齐全后一份交技术开
发部存档,一份交质量部存档,一份供件单位自留。供件单位必须按试装反馈出的问题认真整改。
外部试装:
2.6

生产装备部根据技术开发部 技术问题通知单 相关要求及时与试装单位生产部门联系试装时

间,确定后通知公司技术开发部及质量部相关人员。试装完成后,由技术开发部负责牵头组织试
装单位填写样件试装报告单。
2.7

未经生产装备部下达 试装安排通知单 ,各单位不得自行安排试装。